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添加剂生产基地技改扩建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有关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宝贵意见与建议。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混凝土添加剂生产基技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蓝田县工业园区二期归回一路南侧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厂区内 技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依托公司现有生产车间实施,新增1条酯类聚羧酸减水剂生产线、1条无碱液体速凝剂复配生产线、1条萘系减水剂复配生产线,并在现有锅炉房内新增一台2吨天然气锅炉,新增工艺设备10台(套)。项目建设完成后,达到年产酯类聚羧酸减水剂6000吨、液体速凝剂10000吨、萘系添加剂100000吨生产规模。 现有工程概况: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西安混凝土添加剂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市蓝田县工业园区内,项目总投资11960万元,占地面积65207.7m2,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5万吨羧酸系减水剂。项目于2014年建成投产。 现有工程污染防治措施:①废气:对聚羧酸系减水剂生产线工艺废气采取“冷凝+酸、碱吸收”净化处理达标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锅炉燃料采用清洁燃料天然气,并对燃气锅炉采取低氮燃烧技术改造,燃气废气经20m排气筒排放。②废水:项目不产生工艺废水,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其中,职工食堂餐饮废水先经隔油预处理,再与其他生活污水汇合排入化粪池处理。目前,厂区化粪池废水外运至蓝田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待项目区域下游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行后,项目废水经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③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燃气锅炉、反应釜和各类泵等机械设备,经采取有针对性的隔声、减振措施后,厂界噪声排放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④固废:项目固体废物临时贮存场所设置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01)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间设置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采取“防雨淋、防扬散、防渗漏”三防措施,并设置危险废物贮存标志。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二、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抗建 联系电话:13279365026 邮箱:284568526@qq.com 三、承担项目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中国轻工业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5991756501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规定,本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开展环境现状调查,并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得出环境可行性评价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及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参与主要是请公众从环境保护角度对本工程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www.xmabr.com/uploads/soft/20190704/1562232051.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见解:①填写公众参与意见征询表;②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电话联系;③向上述公示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时间 自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结束。 陕西科之杰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07.04 |